2019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类别与科目--天水卫生学校
2019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类别与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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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总分(750分) |
医药卫生类 |
专业基础(300分) (笔试) |
一、解剖学基础120分 二、生理学90分 三、病理学90分 |
公共基础(250分) (笔试) |
一、语文70分 二、数学50分 三、英语40分 四、德育50分 1、职业道德与法律30分 2、哲学与人生20分 五、人文素养 40分(含计算机应用基础) |
专业技能(200分) |
一、学生在校期间县(校)级技能测试或技能竞赛成绩不得超过80分。获县(校)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计80分,二等奖计70分,三等奖计60分,参加竞赛未获奖计50分。未参加竞赛的考生,由所在学校根据其在校期间学业、技能情况综合评判技能成绩,最高不得超过40分。县(校)级技能竞赛获奖人数按参赛人数的比例确定,一等奖占15%,二等奖占25%,三等奖占35%。同时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职业技能证书计20分。两项最高计100分。县(校)级技能成绩须由市州教育局核定后方可计分。 二、获市级(甘肃)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一等奖计150分,二等奖计140分,三等奖计130分。 三、获甘肃省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包括由教育部公布的全国行指委组织的全国行业性比赛)一等奖计180分,二等奖计170分,三等奖计160分。 四、经甘肃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每年度举办的国家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并获奖的考生,一等奖计200分,二等奖计195分,三等奖计190分(已取得的国家认可的中级职业技能证书不再重复加分)。 |
说明
1.考生在校各种测试成绩和各级技能大赛成绩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技能大赛成绩以获奖文件和证书原件为准。
2.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成绩是指每年由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职业学校举办的省、市、县(校)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以及由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技能大赛(包括由教育部行指委组织的全国行业性比赛)成绩。其他行业、社会团体和部门举办的技能大赛或有关竞赛的成绩不计入对口升学考试。
3.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国家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的考生,额外加20分。
注:该考试类别与科目在近三年未作调整,可供复习参考,2020年考试类别与科目尚未公布。
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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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药卫生类 |
1 |
护理 |
2 |
助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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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村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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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营养与保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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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康复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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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药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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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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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制药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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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生物技术制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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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医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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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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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医康复保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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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医学检验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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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医学影像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