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专升本”考生注意!3月16日开始报名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1-03-17浏览量:次
3月5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一、报名范围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021年6月30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和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与平台网址
图片2021年3月16日0点-3月25日24点,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含符合免试推荐资格学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zsb.hnedu.cn,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程序
1. 注册报名。学生登录“平台”,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注册报名(同一手机号不能重复注册),确保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与学信网学籍信息一致。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接收验证码、资格审核结果、准考证下载、录取结果等信息。
免试推荐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学生在“平台”注册报名时须分别在“是否免试推荐毕业生”“是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是否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方框中勾选。
其中,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须在3月12日前(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就业指导中心”)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经就业指导中心初审合格后登录“平台”进行注册报名。
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731-82116082、0731-82116092。
2. 填报志愿。每位报考的学生在“平台”注册后,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对照省教育厅3月2日下发的《关于公布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高职(专科)专业大类与本科专业类对应关系的通知》中公布的专业类对应关系和本科学校在“平台”公布的招生专业,自主选择填报1所本科学校的1个相同或相近专业(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报名开放期间的前7天(2021年3月16日0点-3月22日24点)可实时查看报名情况,之后不可查看。报名期间,每位考生志愿初次提交后允许有一次修改志愿的机会。
3. 上传佐证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免试推荐毕业生三类学生报名注册时,按“平台”提示,必须勾选对应选项,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文件仅支持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
“平台”联系人:吴清昊,联系电话:0731-85357667
四、资格审核认定
4月10日前,报考学生所在高校须在网上审核所有学生报名资格并提交确认。以下三类学生需同时报省教育厅相关处室(部门)审核认定,省教育厅将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
1. 免试推荐毕业生资格审核认定。报考学生所在高校组织具有免试推荐资格的毕业生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并经学校初审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牵头审核。未通过免试推荐资格认定的学生仍可参加“专升本”招生考试(报考学校不变)。
联系人:刘彦奇,联系电话:0731-84714937。
2.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资格认定。报考学生所在高校初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名单(省内、省外生源分开统计)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加盖公章的汇总名单报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复核确认(省外生源以学校审核确认名单为准,学校审核省外生源时,须查验由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身份证明)。
联系人:陈汉光,联系电话:0731-82207016。
3. 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资格认定。报考学生所在高校对就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应届毕业生名单进行初审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汇总名单(加盖公章)和学生本人提交的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毕业当年应征入伍且2020年退役毕业生名单进行初审后,将相关材料汇总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资格、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毕业生免试资格,由省教育厅学生处会同省兵役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联系人:陈衡,联系电话:0731-84714915。
五、工作要求
1. 准确把握政策。各高校及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政策和工作要求,并依据文件精神向每一位学生解读清楚。各校的“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要及时通过校园网等媒体发布,并公布“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学生的咨询问题。
2. 严格规范程序。各高校一定要压实责任,落地抓细,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本通知明确的环节和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好学生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确保符合报考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3. “专升本”考试收费,按照省有关部门公布的正式文件执行。
一、报名范围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021年6月30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和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与平台网址
图片2021年3月16日0点-3月25日24点,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含符合免试推荐资格学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zsb.hnedu.cn,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程序
1. 注册报名。学生登录“平台”,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注册报名(同一手机号不能重复注册),确保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与学信网学籍信息一致。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接收验证码、资格审核结果、准考证下载、录取结果等信息。
免试推荐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学生在“平台”注册报名时须分别在“是否免试推荐毕业生”“是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是否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方框中勾选。
其中,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须在3月12日前(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就业指导中心”)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经就业指导中心初审合格后登录“平台”进行注册报名。
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731-82116082、0731-82116092。
2. 填报志愿。每位报考的学生在“平台”注册后,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对照省教育厅3月2日下发的《关于公布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高职(专科)专业大类与本科专业类对应关系的通知》中公布的专业类对应关系和本科学校在“平台”公布的招生专业,自主选择填报1所本科学校的1个相同或相近专业(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报名开放期间的前7天(2021年3月16日0点-3月22日24点)可实时查看报名情况,之后不可查看。报名期间,每位考生志愿初次提交后允许有一次修改志愿的机会。
3. 上传佐证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免试推荐毕业生三类学生报名注册时,按“平台”提示,必须勾选对应选项,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文件仅支持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
“平台”联系人:吴清昊,联系电话:0731-85357667
四、资格审核认定
4月10日前,报考学生所在高校须在网上审核所有学生报名资格并提交确认。以下三类学生需同时报省教育厅相关处室(部门)审核认定,省教育厅将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
1. 免试推荐毕业生资格审核认定。报考学生所在高校组织具有免试推荐资格的毕业生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并经学校初审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牵头审核。未通过免试推荐资格认定的学生仍可参加“专升本”招生考试(报考学校不变)。
联系人:刘彦奇,联系电话:0731-84714937。
2.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资格认定。报考学生所在高校初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名单(省内、省外生源分开统计)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加盖公章的汇总名单报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复核确认(省外生源以学校审核确认名单为准,学校审核省外生源时,须查验由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身份证明)。
联系人:陈汉光,联系电话:0731-82207016。
3. 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资格认定。报考学生所在高校对就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应届毕业生名单进行初审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汇总名单(加盖公章)和学生本人提交的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毕业当年应征入伍且2020年退役毕业生名单进行初审后,将相关材料汇总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资格、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毕业生免试资格,由省教育厅学生处会同省兵役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联系人:陈衡,联系电话:0731-84714915。
五、工作要求
1. 准确把握政策。各高校及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政策和工作要求,并依据文件精神向每一位学生解读清楚。各校的“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要及时通过校园网等媒体发布,并公布“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学生的咨询问题。
2. 严格规范程序。各高校一定要压实责任,落地抓细,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本通知明确的环节和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好学生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确保符合报考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3. “专升本”考试收费,按照省有关部门公布的正式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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